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日期:2019-10-12 13:15:40  发布人:jxjycy  浏览量:111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教〔20198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为实现成人学历教育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历的编制 

    校历是继续教育学院(简称:继教院)每学年教学的主要工作日程表,是继教院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教工和学生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对注册、开学和法定节假日等教学活动的日程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

    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编制  
    每年年初,继教院教务人员根据成人学历教育专业的招生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编制下一学年实施性教学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课程表的编制
    课程表是每学期教学工作的日程安排。课程表由继教院教务人员编制。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周编制下学期各专业的课程表并分发至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 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    
    四、教学任务的落实
    每学期上课前一个月,继教院教务人员根据课程表聘请教师并征订教材。
    五、调课、代课、停课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到继教院教务人员处办理调课、代课或停课手续。
    1.调课: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提出调课方案,在上课前两天送教务人员审批,教务人员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有关教师和班级。   
    2.代课: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超过一周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可请其他教师代课,经教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停课: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随意停课。在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教务负责人批准,由教务人员出通知执行。停课后一般不补课,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也不补课。     
    六、学期授课进度计划的编制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每学期开学前两天送教务人员处,并由继教院教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审批后的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且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报教务负责人审批执行。     
    七、教案的编写
    1.教案包括:首页(班别,授课日期,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等);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教学后记。   
    2.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等。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流于形式。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
    3.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授课计划、教案整理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八、教学实施
     1.授课
    (1)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
    (2)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学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着装、佩带校牌、教态和表率作用。   
    (3)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条理清晰、讲授正确;启发性强、教法灵活、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工整;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施设备,积极应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2.课外作业     
    (1)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目的,难度适中,份量适当。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      
    (2)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要讲评作业,并应做好交作业情况和作业成绩的登记。     
    (3)要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九、教学考务管理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1.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总结性考核的方法。可采用课堂理论考试、大型作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一般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一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笔试又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2小时)。    

    2.命题管理
    (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2)命题由任课教师负责,交教务负责人审核。组织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结构合理,题量适中,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已考过的试卷不作修改不适宜又作为下一次的考卷。

    (3)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两份试卷,可采用A、B制命题,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4)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考务管理    

    (1)要加强对成教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各班主任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2)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继教院教务负责。 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教务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3)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考生实行单人单座。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主考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

    (4)教务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4.评卷与成绩评定   

    (1)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2)考试后三天内要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表、试卷送继教院教务人员。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若须改动,提出理由经任课教师和教务负责人认定后方可更改。   

    5.补考   

    (1)考试课程单科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各班主任提供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务人员在每学期第二周组织补考。补考试卷由原来期末命题的A、B卷中未使用过的一套。    

    (2)补考结束后的第二天,教务组织教师阅卷,并将成绩按班级填写在学生成绩登记表的补考栏目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8日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4 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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