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教〔2019〕7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站点管理办法
学习站点应遵循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根据《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要求》组织教学及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习站点的管理应按照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称工商继教院)关于教学管理的文件、要求实施管理。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学习站点应按照工商继教院审定的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教学,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总学时数和学分数。教学计划的变动(课程名称、课时数、教材、学期课程安排等)须在拟变动学期的前一学期结束前三周以书面形式报工商继教院教务办公室,经教务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改动。
2.学习站点每学期的课程表在上学期放假前两周由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下发。
3.学习站点聘任的授课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行业协会证书(中级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学习站点应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教师聘任表交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4.根据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业余班不得以全日制形式学习。
5.学习站点要指定有一定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学生人数超过300人的学习站点应设立教学管理小组,并设组长一人。
二、考试组织、管理
1.学习站点应依照《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的监管,特别是严格考场纪律,防止考试作弊和违纪现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2.学习站点开设的部分课程的考试、考核试卷由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提供,其余课程试卷可由学习站点根据工商继教院有关考试的命题、保密等要求组织教师出卷、阅卷。工商继教院每年将不定期抽取部分试卷交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小组对试卷质量和教师阅卷进行评议。
3.学生成绩登录表应在学期结束后三周内及时交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确因工作失误而造成需改动学生成绩的,由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办公室专人重新登录成绩。
4.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需再次重修。再次重修课程,需填写选课申请表。再次选课费的收费标准按《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历教育学分制收费办法》,每学分收费100元。
5.学习站点学生的成绩管理等应由学习站点指定专人负责。
三、日常工作管理
1.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配备好班主任,发挥班主任作用。
2.学习站点应根据《工商继教院成人学历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由教务办公室审核及发放证书,奖学金由学习站点支付。
3.根据《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学习站点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事情应及时与教务管理办公室沟通信
4.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籍变动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把学生填写的休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变动表格上报。
5.毕业的审定,由学习站点专人负责对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再报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6.按工商继教院要求做好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7.工商继教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每学期不定期组织有关教学管理人员和学院教学质量考察组专家到学习站点检查指导教学工作,交流教学管理经验。
8.学习站点每学年应根据工商继教院的时间节点,收取学生学费、书杂费等费用,并开收据。工商继教院在收到学习站点的学费后,出具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盖章的正式发票。学习站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0日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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