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站点设置与监管办法
日期:2019-10-12 13:04:42  发布人:jxjycy  浏览量:60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工商教〔20196号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站点设置与监管办法

 

    为了适应上海市未来人才发展多层次的需求,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扩大教育辐射面,继续教育学院与社会办学力量合作开辟校外学习站点,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为加强对学习站点的管理,我院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习站点设立的批准监管程序

    (一)资质要求,要求学习站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具备高等教育的教育条件、场地、专门管理人员等。

    (二)提出申请,社会办学机构递交《教学点申请表》并附上办学资质证明和办学机构代码以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由继教院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四)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五)批准生效。

    二、学习站点工作要求

    (一)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继教院关于学习站点的规定。在继教院的指导下,负责学习站点日常管理,做好招生、教学、考试以及学籍管理工作。

    (二)组织招生。学习站点负责组织生源,开展招生宣传。

    (三)学习站点的招生宣传、报名等工作必须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并遵守与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的各项条款。招生宣传要以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为准,招生宣传材料要提前与学院商定。凡以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的任何宣传必须经学院审核批准。

    (四)收费管理。学生学费由教学站点代收,然后统一交给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再由继教院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按比例返还学习站点。此外,不得以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五)教学管理。学习站点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未经继教院批准不得变更。继教院根据课程表随机安排听课。对于聘用教师如非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师,要求学习站点提供教师相关资质证明,继教院有权要求学习站点停用不符合资质的教师。

    (六)学生管理。配备一支素质齐备的班主任队伍,进行班级管理。要经常召开班会,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合理诉求,经常关心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考勤工作,保存考勤记录。

    (七)考试管理。按照《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考试,严格考试管理。每门考试准备好A、B卷,每场考试填写《考场情况表》,做好考试成绩的登录工作,在考试结束一周内上报继教院。

    (八)学籍管理。学习站点有义务协助继教院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包括注册、毕业、休学、转学等工作内容,随时上报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九)档案管理。学习站点在继教院的指导下,把下列项目进行整理归档。
    1.新生校对名单
    2.成绩单(含补考)
    3.毕业生校对名单
    4.学籍异动申请表
    5.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学生作业
    6.毕业证书签领单
    7.外聘教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8.其他需要归档材料

    三、学习站点检查与评估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正常教学秩序,继教院会不定期对学习站点进行检查。对于有以下情况的教学点进行撤销:
    1.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违反《合作办学协议》的行为和未授权的行为。
    3.有侵害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权益的行为。
    4.违反《站点设置与监管程序》的行为。

    5.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差,出现不稳定事件。

    四、其他
    1.学习站点应该保持与继教院的沟通,交换各种信息,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学习站点的各项工作要按照继教院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
    3.原则上教学点教材由继教院统一预订。
    4.学习站点地址变更要提前告知继教院备案,并保证通知到每位学生。

 

 

                         上海市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5日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4 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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